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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数据观察来源: 大数据观察时间:2017-08-01 18:09:170

为什么说大数据在侵犯每一个人的隐私?

举个简单的例子大家就知道了,大家经常都在网上购物吧。比如在某宝选一款太阳镜,看了几家没合适就没买。然后就用随便用电脑或者手机看看新闻什么的,总会有相关的太阳镜广告信息充斥在你的左右。而你就被大数据贴上了标签,这个人有购买太阳镜的需求,多给他推送点太阳镜的广告购买几率要大很多。

商业模式复杂多样,大数据个人权利边界被淡化。互联网时代,用户更多的通过电脑和智能手机进行网络消费和社交活动。在使用软件之前,用户必须通过电子授权的方式(即浏览用户须知,点击确认)方能使用,无形之中将自己的个人数据所有权转移给服务商。在多重交易和多个第三方接入的情况下,大数据的个人权利边界被淡化,从而造成用户隐私泄露或频繁出现招致用户反感的推荐信息,从而带来不良的用户体验,出现大数据滥用现象。

也许这个简单的大数据应用看不出什么危害,却显出一个问题就是我的个人信息被泄露了。

那是如何泄露呢?

你用浏览器搜索的访问了哪些网站,用搜索引擎搜索过什么词、输入法打的所有字、下载过哪些东西、手机的一些会定位的软件这些都会再你的使用中不经意间窃取你的信息。软件得到信息传回服务器后台接着会对你的这个信息进行分析,然后对你的整个人消费习惯、兴趣爱好、收入特征、工作性质、甚至是性别男女、家庭住址、电话号码、上班途径哪些地方都统统的给你数据出来。看到这里是不是很可怕。以上这些都是在用户自己本身不知道的情况下私自收集的。

如果以上信息只是针对用户来定向投放点广告,那也到没什么。如果是被别有用心的人拿来做些不道德的事情这个就是太惊悚了,而且现在谁又能保证这些收集隐私信息的安全性?

为此,政府需在法律层面明确“知情权”和“遗忘权”。一方面,“知情权”保证用户知道自己的用户数据在何处如何使用;另一方面,一旦对大数据挖掘推荐的结果产生反感,用户便可以行使“遗忘权”,即选择退订推荐商品信息,甚至通过合理的流程要求企业删除相关的个人信息,以及浏览、搜索和订单痕迹。而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在法律层面上明确保护用户的“知情权”和“遗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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