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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互联网金融的四个预测

作者: 大数据观察来源: 大数据观察时间:2017-03-12 15:08:020

时间过得很快,又到了迎接新的一年,回眸即将过去的2014年,最为活跃的话题当属互联网金融,无论你觉得它是一场冒险家制造的泡沫还是新常态经济下改革发展的机遇,毫无疑问,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已经渗透到整个金融业,甚至其他实体产业链中,从支付体系的升级,到金融消费场景的构建,再到一系列传统金融产品的创新,可谓是日新月异,在笔者看来这一年在互联网金融概念的带动下,将金融创新的潜力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即将到来的2015年不仅是互联网金融本身的机遇,同时也是其他行业转型发展,转变思维发展方式的一个有利契机,虽然前方依然艰辛坎坷,机遇与挑战并行,但在互联网思维的带动下,各行各业都会汇集起来,突破行业、专业的壁垒的限制,传统的增长方式、运营体系都将发送根本性的变化。

在此笔者简单地为新一年的互联网金融发展做一下预测

一、P2P平台成立和跑路数量依然会大幅增长

如果之前几年很多人依然对它朦朦胧胧,似懂非懂,这似乎是一种常态,不过即将过去的14年,情况有了很大的不同,有太多的人开始关注它,了解它,而更多的传统金融领域的人们更将目光转向了p2P行业,笔者将现阶段P2p形容为委托贷款网络化似乎并不为过,毕竟借贷这一自古有之的金融行为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之物,更算不上什么金融创新,而它这么吸引人的一个焦点除了高风险、高收益之外就在于金融媒介的开放性,它打破了过去银行或者金融机构作为融资媒介的主体,将愿意并且能够提供媒介服务的任何社会主体都能自由地参与进来,我认为这才是当前发展初期P2P行业的一个创新之处。市场上一直有这么一种声音,未来90%以上的平台都会消失,可能有100家左右存活下,我觉得这句话本身就是一个悖论,当倒闭100家平台的时候,很快又会有新的100家成立,因为随着越来越多的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看懂了它的运作规律和特征之时,平台数量上的激增依然是15年的常态,不过这个数量上的增加和14年相比有一个不同,不同就在于,过去的野蛮生长环境下大量非金融、非互联网领域的民间资本涌入这个行业,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而未来的趋势是大量金融资本、产业资本主动进入这一领域,他们或许在某个区域或者某一产业链中形成一个金融生态链。正所谓无形胜有型,这些对行业自身发展都将无形中形成隐性的门槛,一个看似无门槛的行业,其实质依然是要依靠大量的资本和技术的投入才能汇集一定的市场,未来新成立并能有效生存下来的平台一定是那些有管理能力和有资源配置实力的企业。

但凡备受关注的事务都不会显得一番太平,根据网贷之家的数据,截至12月24日,已出现问题平台62家。可对比的是2013年的数据,全年的问题平台数也仅为76家,可见12月的问题平台数量接近13年全年问题平台数量。新成立的平台数量越来越多,行业没有显性门槛,势必导致不少不合格平台充斥其中,加上违约欺诈风险较低,不少平台一遇到问题就选择的跑路失联的现在屡见不鲜。在此预计到了15年,行业跑路现在依然会成为常态,更多不合格平台会逐渐暴露,此种非市场化退出形式虽然一定程度上不断加速行业洗牌,排除了不良平台的数量,但也属于无奈,在相对适度宽松的监管,鼓励创新的形势下,确实也会夹杂不少不和谐的事物。不过笔者始终认为,跑路、失联等现象虽然会在未来几年中持续下去,但并不会从根本上改变整个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形势和行业格局,追求稳健合规的经营方式还是这个行业的发展主流。

二、无需过度解读政府监管的作用

实际上,从今年的年初监管部门就已经在不同场合表达了相关监管方向和思路,即对新生事物鼓励创新,适度监管的前提下,有两个底线是不能碰的,一是不能非法吸收公共存款,非法集资,二是不能有资金池。央行、银监会不断召开调研会议讨论相关监管问题,许多P2P行业的代表的也纷纷参会标的各自述。另据相关媒体和业内人士表示,从顶层设计层面,监管的基本框架已经制定完毕,等待合适的时间即可公布。此后就有不少媒体和平台在不少场合宣称,监管规则的出台一定会使得大部分平台倒闭,笔者认为这些想法是很不负责任的,更是不符合时实际情况的。

我个人认为监管意见在短期内还很难出台,整个市场还处于发展初期,新生业务和模式不断推陈出新,对监管层来说还需要一个认识和观察的过程,在当前2000对家P2P平台,问题平台不断被爆出,监管成本居高不下的情况下,盲目出台监管意见可能会面临执法成本高、监管难、取证难的尴尬境地。甚至会有不少平台会借此机会加速恶意跑路,最终留下很多遗漏问题等待解决,

即使15年监管指导意见出台,其落地的实效也有待观察,没有一个市场的健康繁荣发展是完全指望一纸行政命令的,指导意见的出台仅仅是对这个行业的发展的初步规划,并不能直接干涉到平台的具体运营的,是否有非法吸收过公众存款、非法集资、资金池的判断标准,在当前的法律实务操作中还是已事后监督为主,即当出现了挤兑风险、跑路风险的时候,公安机关才会认定是否属于非法集资。另外由于平台理论上是处于持续经营的状态,大量未到期等待兑付的债务始终是长期存在的,如果以所谓倒闭的思路来解释政府监管的目的是及其简单和粗暴的,大部分投资人面临平台倒闭风险是没有任何预期和预防能力的,这不仅是对投资人的权利不负责也是对整个行业健康发展的不负责。因此所谓大部分平台会倒闭的想法在实际操作中是很难站得住的。

未来整个P2P行业的无监管环境或许依然会持有一段时间,我个人认为只有等待行业充分自律,投资人风险意识逐步完善,不良平台问题事件在未来的充分释放,此时政府看得见的手的作用才能发挥到极致,这获取是一个漫长和煎熬的过程,但确实我们必须经历的过程,市场的规则始终是残酷的。

三、众筹或许是15年的热点话题

无独有偶,当笔者在撰写这篇展望文章之时,证券业协会就在12月18日公布了《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虽然该意见稿在社会上不少争论的焦点,我也在随后及时发表了关于此次意见稿的评论文章,但不可否认的事,意见稿的出台标志着互联网金融监管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众筹模式进一步得到顶层设计的认可和规范始终是一大进步。据零壹财经数据统计,截止到今年12月,全国共有众筹服务平台121家,从分布地域上来看,大部分在北上广深,以及东南沿海地域。一方面,随着股权众筹的意见稿的出台,对于股权众筹问题的关注也会随之上升,预计2015年股权众筹的平台数量依然会逐步增加,在合适的时间点,部分股权众筹项目会逐步推向市场,接受市场化的考验。不过从关注度上来讲,并不会出现类似P2P行业这样的火热场面,毕竟股权众筹的专业度高,投资周期较长,风险和收益也相对较高等因素都会制约整个行业不会太过快速爆发式增长。另一方面,笔者认为传统的风投机构已经到了转型时期,为了适应互联网众筹模式的投融资方式所带来的竞争,更多的中小风投机构会逐步成为众筹模式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以PE、VC为领头人的GP,和以广大中小投资人为主的LP,即形成GP+LP的众筹模式会逐步被市场所认可,传统机构业务形式从投资前端逐步向投后管理所转变。最后,还是要指出,核心的问题还是项目本身是否成功,毕竟无论是传统的PE、VC还是现在的众筹,衡量其模式的有效的标准依然无外乎是投资收益或者额外的增值的收益。我还是那句,新的模式出现具备可持续性,还是要比照与传统方式相比能否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形成良性的金融产业生态链,最终还是要更好的服务到实体经济。

四、综合金融服务进一步推进

从平安的橙子银行的构建,再到前海微众银行等民营银行的逐步开业,无论是传统金融机构谋求在互联网时代的转型突破还是电商逐步构建生态产业链的深度布局。毫无疑问,综合化的金融服务模式已经出具端倪,从过去工业化思维体系下,产业分工,模块分割,按事业部划分下的职能单一等弊端已经逐步显现,最明显的就是金融服务产品的单一,服务内容的条块分割使得长尾市场的潜在需求无法得到有效释放。因此从单一的交易模式向综合化的金融资产交易平台过渡,逐步形成普惠金融概念大背景下的互联网金融综合服务运营商是大势所趋。可以预计,在2015年或许还会有不少大型金融机构逐步向综合化金融服务概念迈进,综合化的根本目的是要降低交易成本,拓宽投资融渠道,提高金融交易的效率,形成有效的客户粘性,并最终做到普惠金融的概念可以辐射全社会。类似于一个账户、多种产品、一站式服务的综合化深度体验会逐渐成型。不过要真正做到综合化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就以目前平安“用户的一账通”为例,让传统金融机构主动来平台对接显然过于理想化,金融账户的价值不言而喻,连互联网公司都对内部数据严防死守,更何况是有着清晰用户身份、资产量化信息的金融数据。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平安系的用户数量占了大多数,在打通账户的过程中,很难撬动非平安系客户的那块市场。因此现阶段平安有能力整合自己集团内部的资源,但未来能否引入更多外部用户对接数据和流量,对此也有待观察。

总而言之,机遇和挑战始终是我们未来所要面临的两个重要问题,当我们为互联网金融的高速发展欣喜若狂之时不妨冷静思考一下,金融的本质又是什么,而当我们未来面临挫折和无法预料的风险而变得胆怯彷徨之时,也不妨反问一下自己,我们真正需要的服务又是什么。最后,笔者在此祝贺大家新年愉快,感谢您耐心地读完整篇文章和整个一年来对互联网金融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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