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嵇少峰:让P2P互联网金融解决小微信贷难题根本是个笑话

作者: 大数据观察来源: 大数据观察时间:2017-02-03 09:05:200

随着克强总理将新年首秀留给了微众银行,引发互联网金融圈内小伙伴一片兴奋。众多P2P对着传统银行呵呵声四起,似乎唯我高大上的互联网金融才能当仁不让地扛起普惠金融的旗帜,彻底解决小微信贷的难题。情况真的如此吗?我们还是从小微信贷本身的特点来分析一下其中原由。

一、是不是所有中小微企业融资都难?

国家四部委出台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关于对小微企业的划分要素众多、适用性不强,事实上中国金融业从来就没有也不需要清晰划分中、小、微企业,各家银行大都根据风险喜好、投放规模与大致感觉来进行统计,并不严格执行上述分类标准。因此,银行及社会上讨论的所谓小微企业实际上更多的接近于常规意义上的民营中、小、微企业的范畴,非常宽泛。

从银行信贷及风控的角度出发,一般把当下中国的中小微企业简单地分成三类。

一类企业:优质企业,拥有一定的规模及较好的盈利能力,经营稳定,信用度良好,具有科技创新能力或市场优势,实际控制人素质高、管理能力强,可抵押资产质量高,信贷风险小等。

二类企业:平常企业,经营相对稳定,盈利一般,保证措施弱,其它条件有优有劣,存在一定的信贷风险。这类企业一般为农业、林业及纺织、服装、玩具、皮革、家具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受经济周期影响很大,极易发生变化。

三类企业:劣质企业,大都为初创企业、多次创业失败的企业主、个体工商户或夕阳行业,经营管理能力差,技术落后无竞争力、买方市场无话语权,基本无盈利能力,濒临倒闭或存在重大信用不良纪录、社会存活度低。

尽管上述分类不够科学,描述也不完全准确,但在信贷工作中,这种标准相对还是比较实用的。

对于第一类优质企业,各银行凭借利率优势及产品优势争相投放。对这类企业而言,贷款基本是没有难度的,只需要优选银行即可。这类企业出现信贷风险往往是过度授信导致的。由于借入资金超过了自身需要,一般企业家会将大量资金投向与本业无关的房地产、矿产、民间金融等大家公认的暴利行业,最终由于各种原因而形成风险。当然,这种优质企业并不见得是社会上的一般认知,象钢贸类这种流动性好、周转率高、交易量大、变现快的企业也一度被银行认为是优质企业,导致大家争相进入。而钢贸类企业由于上下游恰好是铁矿、房地产这类所谓的暴利行业,便纷纷以平台为融资工具,将大量的短期信贷资金投入到长期不可知的占用中,最终导致流动性风险。

对于第二类中等企业,银行的态度就出现了非常明显的分化。作风谨慎的银行会用利率及规模优势从中优选相对安全的客户,或者干脆消极对待这部分客户;一部分擅长小微企业的银行,将其作为蓝海,与大行进行差异化竞争,作风勇猛,在一段时间内得到了极高的利率回报。但是,这部分企业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或充分竞争行业,人力成本高、赢利能力较弱,导致其抗击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差,往往成为风险高发的一类。

对于第三类劣质企业,银行当然应将其闭之门外。对其提供信贷救助,只能是浪费社会资源,导致信贷市场畸形。从全社会角度,远不如直接给这些企业的员工提供社会保障更合算。这类企业由于在银行融资无门,因此大都向社会募集高息资金,刺激了民间金融的发展。

通过上述分析,应该得出一个结论,我们谈的小微企业贷款难,应该主要是指第二类中等企业及第三类劣质企业的贷款难。第三类企业我们本身就应该把它排除在信贷之外,我们不能一听小微企业融资难就责怪我们的金融机构。这就是说,对于第一类及第三类企业来说,均不存在应该解决的融资难问题,第一类企业不需要,第三类企业不能贷。

二、小微信贷的成本悖论说明高利率无法覆盖高风险,不能通过此方式完成良性的信贷循环,从商业角度看,小微信贷根本不是什么蓝海。

这三类企业随着融资难度的增加,其获得资金的成本也相应增加,导致越不能接受高成本的企业越要接受高利率的折磨。在平均概率情况下,这三类企业的死亡率会随利率上升而逐步增大。工商总局数据显示,我国小微企业五年内的死亡率在50%左右,这还是过去几年经济上升期的数据。也就是说,第二类及第三类企业的死亡率要高于50%,而恰恰是后两类企业,却要承受更高的自身难以承受的贷款利率。

金融机构如果希望在小微企业信贷中盈利,就必须保证自已能从第二类企业中挑选出相对安全的前半部分相对好一点的企业,以躲开剩余的危险。在市场环境下,就盈利与安全性而言,必然有超过半数的小微企业银行是不应向其提供贷款的。这样判断有些主观,数据也不太准确,但实际上这是现实存在的。如果金融机构一味追求高利率来覆盖高风险,其结果会导致其信贷对象越来越向第三类企业转移,会产生更高的风险,绝不是增加一点利息收入可以解决的。

银行如何辨识小微企业的安全性,使用的工具就是利率及授信的要求。对企业要求越高,信贷利率就越低,因此,利率水平定在一个什么标准,一般情况下就意味着你在这三类企业中选择哪一类或哪一类的哪一部分,以保证收益与风险的相对平衡。

信贷人员在长期工作中,常常无形中遵循一个标准——“安全边际利率”,这个说法没有人明确提出,但它客观存在。“安全边际利率”是指在一定时期、特定金融环境下,确保金融机构在安全的情况下优选信贷对象、又能保持合理利润的利率标准。从宏观上看,在 “安全边际利率”范围发放贷款,是相对安全的,不良率是可控的,它随着经济及金融的形势不停地调整,但大部分时间均接近于社会各行业平均投资回报率,远低于民间平均融资利率。它大约介于第二类企业的平均融资成本左右,这个利率的左边是第一类企业与第二类企业的前50%,它的右边是二类企业的次级50%及第三类企业。

但是在实际信贷工作中很难做到如此精准,因为分辨小微企业的质量是一个极其困难的工作,利率是一种试金石,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它需要金融机构具有非常良好、平衡的风控制度支撑。在宏观经济上行,市场流动性逐步增多的情况下,“安全边际利率”会适当增大,在宏观经济下行,市场流动性偏紧的时候,“安全边际利率”会相应缩小。事实上,由于银行的机构庞大,是根本无法做到及时切换的,因此众多的大银行只选择做第一类企业及第二类企业的前一部分,而小银行更喜欢做第二类企业特别是第二类企业的后半部分,一旦经济下行,小银行如果来不及调整信贷结构,其不良率及将迅速吞噬其先前的较高利润而形成亏损。

由于第二、第三类企业必须长期由外部提供信贷求助,因此这个脆弱的生态系统极易导致崩溃,其结果肯定是金融机构与企业两败俱伤。我国经济持续多年的高速发展掩盖了这个规律。直至2008年,当时一大波小微企业的死亡就是这种生态系统的反应,而后强刺激政策形成大量的流动性,使得危险得以延续。直至今天,经济的持续下行,这种崩溃已然大面积显现且短期很难得到扭转。

三、对第二类企业发放贷款,带来的社会效益高,而经济效益低,发达国家如何解决这一难题?

我国仍处于发展中国家阵营,受困于科技水平、创新能力等诸多因素,第二类企业实际上占我国整体企业的绝对值与比例均非常巨大。中国小微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GDP 总量的60%,纳税占国家税收总额50%,完成了65%的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特别是第二类小微企业往往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它除了提供税收与GDP外,还有效解决了我们众多低端劳动力就业问题,小微企业的发展是解决就业和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对国家而言,满足第二类中等企业的信贷需求,是金融工作中的极其重要的一环。

我们有必要引入一个新的名词——“社会信贷救助成本”,意指由于弱势企业群体创造了巨大的社会价值,而应在金融信贷资源分配上给予其一定的经济补贴,以鼓励及保证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平等或优先对其提供信贷支持。这个成本无论是补贴企业还是补贴银行,都一定要体现在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中,它必须等于或超过金融机构为其提供信贷而产生的损失。这部分成本,我们便将其定义为“社会信贷救助成本”。(注:这个名词是笔者生造出来的,是为了便于说明事实)

大部分发达国家及地区均由政府承担了“社会信贷救助成本”。美国成立了联邦小企业管理局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担保贷款的风险损失由政府预算列为风险处理。美国政府和各地方银行几乎不对国外中小企业提供任何融资与贷款服务。英国政府1981年就制定了“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计划”,通过政府担保,中小企业可以从银行获得低于金融市场利率的长期贷款,差额由政府补贴。英国政府还采取成立专门投资中小企业的金融公司、设立专项优惠贷款、设立担保基金等方式,为小企业提供贷款服务。 德国成立非盈利机构担保银行为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担保银行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对担保银行所做的担保进行一定份额的再担保,联邦政府通过欧洲复兴计划(ERP)专有资产基金,向担保银行发放低息长期贷款,以冲销部分担保损失。台湾成立专门的不以盈利为目的中小企业银行,还由政府出资及金融机构捐款,成立“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保证,分担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风险,提高其对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积极性。

四、我国“社会信贷救助成本”缺失,是导致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原因。

当前我国的金融机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真正原因也就显现了。那就是我国金融顶层制度设计中,政府并没有完整承担“社会信贷救助成本”的机制。我们来列数一下中国当前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几种做法。

1、用政府号召及强制性命令来刺激官方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微企业的贷款。《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明确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商业可持续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单列年度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力争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由于这种要求对商业银行的约束力不足,其鼓励政策带来的收益无法弥补银行在小微贷中的损失,因此,根本无法调动商业银行的积极性。银行在业务操作中更是可以利用拆分放贷、子公司贷款、伪造企业录入系统信息等形式绕开政策限制。央行定向放水只能是一种形式。从根子上讲,银行是由于没有获得政府相应的“社会信贷救助成本”补贴,或者说部分补贴政策由于机制原因无法传导到小微企业信贷上去,从而导致小微信贷扶持政策流于形式。前几年的小微企业贷款繁荣与其说是银行响应国家政策,不如说是银行乘经济形势之利大把挣钱更准确,一旦经济下行,银行当然置政策于不顾,先行抽贷、压贷自保。此非银行不道德,而是机制使然。虽然说小微企业数量众多,但实际上对金融机构的信贷结构而言,放弃这块仅占其总量20%不到的市场,对其业绩的影响并不很大。就拿大家公认的发放小微贷款为特色的民生银行来说,其小微贷款总额也仅占其贷款余额的25%左右,因此锦上添花之事常有,雪中送炭绝无。

2、融资担保体系从制度根源上讲就是错误的。中国没有建立统一的自上而下的政府融资担保体系,而是用牌照形式指导各方成立各种背景的融资担保公司,而这种担保公司竟然大部分是以赢利为目的的机构。无论是官办还是民办的,保本生利均是其最基本的目标,造成的代偿损失相关人员仍要承担责任。尽管政府给予了一定程度的补贴(一般为担保余额的1-2%),但是严格的监管成本(如资本实到率、限制投资、保证金监管制度等)导致这部分补贴接近归零,甚至为负数,更无法弥补其代偿损失。民营融资担保公司受制于金融机构的强势压力,被迫为二类次等或三类的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在整个生态链条中,根本没有“社会信贷救助成本”存在。在经济形势上行期,融资担保公司还能有一点表上盈利,而经济一旦变脸,作为挡箭牌的角色首先倒下。应该说,政府在融资担保体制建设上投入的太少,由赢利性的民间资本去承担“社会信贷求助成本”,本身就犯了政策性错误。

3、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也进行了严格的牌照化管理,设定了严格的门槛,似乎成立了小贷公司就捧了金饭碗。可在具体的政策设定上,小贷公司除了可以放贷外,其它均被视为一般类公司,几乎没有享受到多少优惠政策。无论从司法角度,还是从税收角度,全国的小贷公司从出身就被作为金融的贱民对待。这个牌照的含金量与融资担保公司一样,只能是外表金光闪闪,实际价值极其有限。

小额贷款公司自身资本金的成本就接近于第一类企业的平均融资成本,融入的资金加上经营成本、税收成本更是普遍高过“安全边际利率”,因此小额贷款公司服务的对象只能是二类次等及三类企业,其平均保本利率远远超过“安全边际利率”的红线,因此从根本上讲根本无法盈利,前几年的报表利润应该是极强流动性掩盖下的击鼓传花。政府在小贷公司的扶持政策上还比不上融资担保公司,小贷公司这个生态链中也未见政府提供的“社会信贷救助成本”存在,因此希望小贷公司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最后的结果只能是小贷公司的资本金随着借款企业的消亡的不断消失,小贷公司最终只能用自己的资本金来买“社会信贷救助成本”这个单。

三农、小微、科技、文化这些信贷风险高发区,本应由政府提供求助,却让民营资本背负着沉重的税赋去买单,结果只能是越买越乱。

五、P2P金融平台更解决不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1、P2P融入的资金成本加上其管理成本与风险成本,已远远超过“安全边际利率”,利率的挤压效应,使其只能选择第二类次等及第三类客户,对这部分客户完成信贷业务循环本身就应需要额外注入“社会信贷救助成本”,现在不但没有救助机制介入,P2P平台还要在其中产生商业利润,如何能为?P2P平台更不能提供担保,因为这个生态链里根本没有安全的盈利空间。

2、如果P2P用普惠的心态完成社会高成本资金与第三类企业的信贷对接,风险根本是无法控制的,最终只能造成信贷链条断裂,形成资源的浪费,更易激化社会矛盾。同时,这种所谓普惠的做法还破坏了优胜劣汰的企业生态系统,对社会而言,也没有多少效益可言。普惠本身是一个社会救助的词汇,本与商业金融无太多关系,普惠金融本身这个词汇就不属于商业性范畴,或者说商业性金融机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本身就是普惠,这个词汇本身就是一种逻辑混乱的产物,按此理解我们可以说普惠饭店、普惠工厂、普惠贸易、普惠任何行业。它从本质上将企业盈利与公益性的经营目标混为一谈,在任何一个商业体内是无法实施的,也是现代企业制度及经营团队无法做到的。

3、简单的信息平台是无价值的。P2P平台更需要从产品设计、风控建设、提供效率、减少成本上来寻找自己的生存空间。除非网上募集资金的成本越来越低直到降到“安全边际利率”以下,否则,P2P做小微企业信贷根本无法生存。

4、现在的P2P已完全变为民间金融互联网化的另类生存。民间金融实际上长期承担了部分“社会信贷救助成本”,因为众多的高利贷、非高利贷最终大部分都生生死死地循环着,未见多少从业者全身而退,其本息大部回归社会,它们反而间接提供了一部分社会信贷求助成本。但问题是,它们大部分支持了第三类企业,造成了极大的社会资源浪费,至于投资人的收益只能是天知道了。

小微企业融资难将长期存在,必须由政府及社会提供救助才能缓解。可笑的是,我国众多企业及民间投资人纷纷把这一市场视作肥肉,以为常规意义上的金融机构暴利可以延伸到小微信贷市场上(其实传统银行哪有暴利,看看近二十年的金融机构平均资本回报率就知道,只不过盈几年亏几年而已),甚至以为找到了合法高利贷的良机。P2P更是高举普惠金融的道德旗帜,以平均12%以上的资金成本,近20%以上的信贷利率大步迈入所谓的小微信贷蓝海,究竟是自己在骗自己还是欺骗投资人?

六、银行为什么很难做小微信贷?

撇开银行的主观因素,客观上银行也是非常难做小微信贷业务的。由于管理水平、税务制度、经营历史等原因,对中国的小微企业进行科学、标准化的信贷风险审查是根本做不到的。既然是小微企业,财务帐簿不全、管理不规范、业务流程千奇百怪、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在所难免,因此,对小微企业的信贷风险审查必然要更多地依靠信贷人员的经验与个性化的检查手段来完成。德国IPC技术也好、法国沛丰技术也好、信用评分、打分卡、三表三品也好、,当下几乎所有的风控模型都建立在真实、完整的数据采集及许多人为评判因素的基础上,而如何取得真实、完整的数据与准确的人为评判结果,这才是信贷机构面对的最大难题。银行或大一点的信贷机构为了控制操作风险,必须用制度约束来尽量减少信贷流程中的人为因素,以防止分支机构层层让度致使制度松懈并产生道德风险,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又必须介入过多的人为因素,这个矛盾在大机构层面根本无法解决。当然我们小微企业的分类太过模糊,我们应该将类似信用卡额度的信贷业务去除,因为这部分业务是可以通过客户社会违约成本及概率测算来标准化操作的,不在我们讨论范围之内。近阶段民生银行小微业务的转向早就在我们几年前的预料之中,接下来国内所谓比较擅长小微信贷的包商银行、泰隆银行不出意外将很快出现大面积不良。原因其实很简单,一个较大的机构如果仅依靠员工道德与个人能力来作为业务的基础,是极其危险的,而小微信贷风险识别又无法摒弃人为因素实施完全的标准化。层层绩效考核及直接对应个人收入的诱惑,将会将扭曲人的主观判断及获取数据的真实性,许多信贷人员为适应IT系统打分主动或被动地帮助企业调整数据及报表是普遍现象,在这里一切高大上的数据模型均成为浮云。银行如此,P2P互联网金融未尝不是如此。在一定规模下的初创团队里,共同的事业与利益可以将员工的道德与操作保持在相对安全的状态,而一旦形成规模,人的因素就会被机构的标准化要求所弱化,制度与人性的矛盾对立必然导致系统性风险,这就是小微信贷难做的根本原因。对机构而言,将容易推广的信贷产品管理转向复杂而漫长的团队建设,甚至要涉及更完善的员工薪酬制度设计甚至顶层股权、分红权及员工基金的规划,是很难执行或不可完成的,也是当下机构快速扩张的浮躁心态所不能允许的。

七、为什么说政府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是缘木求鱼

1、为什么全世界都说小微企业融资难?因为它本身就应该难,因为它本身无法产生安全的信贷利润才难。如果有利可图,那么多金融机构与非金融机构的几十年试错,为什么未见大规模的商业化解决方案?与其说小微企业融资难是一个金融问题,不如说它是一个社会求助问题,它同养老保险、医疗、卫生、教育一样,本身均应由政府通过社会资源再分配来解决,纯商业化的手段如何能行?

2、国有企业及政府平台的安全性及不计成本的融资吸引了大量的信贷资金,直接拉高了小微企业的信贷成本,将大部分小微企业挤出了安全边际利率,导致其融资更加困难、更加危险。大量国企以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为手段,成为变相的金融机构再次盘剥小微企业,雪上加霜。政府投放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占用与浪费了最具价值的流动资金,其创造的用工及社会需求远远不如将税收返还给小微企业让其投入再生产所创造的社会价值。

3、高额税赋、五险的隐形税收及居高不下的融资成本,构成了小微企业的三座大山。一方面,小微企业生存困难,另一方面全国财政收入还同比增长。企业承担的养老保险在内的五险成本急剧上升,变成了另一道隐形的税收,原本应该由国家从税收返还中提供的社会保障及社会福利成本也一并由企业买单,特别是医疗、教育、住房给企业员工带来的压力,直接使劳动用工成本飞速增长。此种情形在现在及未来的数年内如果不作改变将会导致小微企业大面积死亡,失业人员大幅度上升!这些企业的死亡不是转型不力与商业模式落后的问题,更多的缘于各级政府抽取的血液过多造成的企业无法盈利。第二类企业在科技、创新、教育不发达的我国将长期大量存在,要求它们立即转型、改变盈利模式进入第一梯队是不现实的!实际上,中国制造在加工技术、员工素质、产业链配套等方面在全世界仍具有相当的领先优势,看看富士康就知道了。所谓人口红利的消失,更多的源自政府财税、福利政策畸形导致的附加人工成本的上升。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说,小微企业现在的困难不是融资难,而是生存难,再多的信贷资金仅能延缓其死亡,它们的利润甚至都不能偿还利息。中国连续多年的信贷膨胀,中小微企业贷款从总量上讲不是不足而是过多,中国企业部门的债务占GDP的比重已经超过120%,绝大多数中小微企业经过数年的信贷热浪洗礼其负债率早已超过国际平均安全线,这些过度的负债产生了大量过剩的低效低附加值产能,在数十万亿泡沫化的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时期尚能盈利,而一旦经济从过热走向常态,生产一天亏损一天,一旦停产就面临死亡的两难选择就不可避免地放在这些企业家面前。

4、当下各种政策导向,均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各级政府不愿意或不能够从根本上让度相应的财政收入,这种与民争利的社会资源再分配机制一天不消失,上述难题就一天无法解决。用行政命令推动国有金融主动救济而不做相应的利益保证,让民营资本在不公平竞争并承担过重税负的环境下充当小微信贷的排头兵,这些设想是不公平且不可持续的。融资担保公司倒下了,小额贷款公司也纷纷步其后尘,民营银行也在出生之初就受到了种种政策限制与不公平待遇,其直指小微信贷的理想设计,完全是闭门造车的书呆子思维。信贷市场向来以价格、效率、风险、利润进行细分,哪里是大银行服务大企业、小银行服务小企业、民营银行服务小微企业这种看上去很美的空想。

修改金融顶层设计,调整小微企业信贷政策,由国家来提供“社会信贷救助成本”,才能从根本上缓解所谓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降低利率(或者补贴)、减税、减社保、减寻租成本,让更多的小微企业存活,充分发挥其创造就业、养护弱势群体的力量,中国经济才有再生的希望!

(注:“社会信贷救助成本”、 “安全边际利率”,均为行文生造的名词,没有多少金融理论可供支持,无法准确描述,仅是从信贷经验与教训中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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