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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死猪肉获刑,利用大数据监管食品安全迫在眉睫

作者: 大数据观察来源: 大数据观察时间:2017-05-30 20:03:300

  北京晨报讯(记者 颜斐)从顺义区和河北省三河市燕郊等地收购死因不明的生猪运至其租住的民房内进行屠宰加工并对外销售,近日,刘某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审被通州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一审查明,2015年3月,刘某从顺义区、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等地收购死因不明的生猪并运到通州区宋庄镇白庙村的一处民房内,进行加工并向外销售。同年4月28日,通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刘某租用的该民房内查获死猪17头(859千克)、猪肉产品757千克、猪内脏283千克、猪皮及猪蹄共1326千克(猪皮148张)。同日,刘某被警方查获归案。

  庭审中,刘某承认其将购进的死猪及相关产品进行加工,但辩称未向外销售,而是准备卖给养狗、养鱼的人。而根据刘某此前的供述,他从去年3月5日开始加工死猪肉,死猪都是从顺义区和河北燕郊等地收来的,收购价格为病死程度严重的每头猪70元,病死程度不严重的每斤1.4元。他将死猪拉回位于宋庄镇白庙村的出租房,加工、拆解,再将拆解的猪肉、猪排骨、猪皮、猪蹄等物卖给顺义区一男子,价格是每斤2元至2.5元。刘某承认,他没有加工销售猪肉的经营许可证,购买的都是病死的猪,猪肉已经变质,没有经过检验检疫。“我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就是为了挣钱。”

  通州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现场病理诊断报告证明:对涉案17头死猪中的2头死猪进行抽检诊断为猪瘟和副猪嗜血杆菌病。北京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动物疫病检验报告显示,送检的2份猪组织样品经检验均为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猪圆环病毒病阴性。经通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鉴定,涉案17头死猪认定为死因不明。

  法院认为,刘某私自购进死因不明的生猪进行加工并销售,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依法应予惩处。刘某已将死因不明的生猪进行加工或准备进行加工,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销售行为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刘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直是国家的重点关注问题,关系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和国家安全。近几年,毒胶囊、镉大米、瘦肉精、洋奶粉等食品安全事件不断考验着消费者的承受力,让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产生了担忧。

  近几年外国旅游者减少了到中国旅游,进口食品大幅度增加,这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食品安全问题。随着科学技术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添加剂及食品品种越来越多,传统手段难以满足当前复杂的食品监管需求,从不断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来看,食品监管成了食品安全的棘手问题。此刻,通过大数据管理将海量数据聚合在一起,将离散的数据需求聚合能形成数据长尾,从而满足传统中难以实现的需求。

  在数据驱动下,采集人们在互联网上提供的举报信息,国家可以掌握部分乡村和城市的死角信息,挖出不法加工点,提高执法透明度,降低执法成本。国家可以参考医院提供的就诊信息,分析出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及时进行监督检查,第一时间进行处理,降低已有不安全食品的危害。参考个体在互联网的搜索信息,掌握流行疾病在某些区域和季节的爆发趋势,及时进行干预,降低其流行危害。政府可以提供不安全食品厂商信息,不安全食品信息,帮助人们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当然,有专业人士认为食品安全涉及到从田头到餐桌的每一个环节,需要覆盖全过程的动态监测才能保障食品安全,以稻米生产为例,产地、品种、土壤、水质、病虫害发生、农药种类与数量、化肥、收获、储藏、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无一不影响稻米安全状况,通过收集、分析各环节的数据,可以预测某产地将收获的稻谷或生产的稻米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大数据不仅能带来商业价值,亦能产生社会价值。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食品监管也面临着众多的各种类型的海量数据,如何从中提取有效数据成为关键所在。可见,大数据管理是一项巨大挑战,一方面要及时提取数据以满足食品安全监管需求;另一方面需在数据的潜在价值与个人隐私之间进行平衡。相信大数据管理在食品监管方面的应用,可以为食品安全撑起一把有力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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