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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数据观察来源: 大数据观察时间:2017-08-31 19:32:330

争论P2P

8月末,《网贷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落地,行业内各种声音此起彼伏,理不辩不明,9 月13 日,由21 世纪经济报道举办的“亚洲金融年会”之21新金融“P2P合规之路”闭门研讨会在京举行。来自监管、行业、法律、司法不同领域的人士,就新规给出了自己的真知灼见,行业的黎明已经到来,需要引导航向的灯塔。

导读

互金平台一位负责人表示,P2P的价值在于成为传统金融体系的补充,解决传统金融无法覆盖人群的金融服务。“信息中介是根本定位,否则很多方面都不符合监管要求。”《办法》的出台,也让行业发展有了依据,只要做到符合监管要求,就不必再战战兢兢。

银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办法》要求,个人借贷不超过20万元、企业借贷不超过100万元,资金在银行机构存管,获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每一项要求对于当前多数平台来说都有一定难度。甚至有市场声音称,“大部分P2P平台被判了死刑,缓期一年。”行业的阵痛和洗牌在所难免。最严网贷监管办法落地,过往野蛮生长P2P平台该何去何从?

9月13日,在21世纪亚洲金融年会21新金融“P2P合规之路”研讨会上,央行研究人士、专家学者、三方评估机构及多位平台负责人,共同就P2P合法合规的边界、限额之下的业务机会等进行探讨。

不碰监管红线

“不要怀侥幸心理。”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表示,尽管有12个月整改期限,限额规定在公布之际就已经生效,在整改期违法违规并不能免罪。

外界看来十分严苛的《办法》,在拍拍贷CEO张俊看来,“是比较友善的,本质是负面清单。13条红线不要碰,采用事后监管、行为监管的方式,给平台仍留有很大的创新和发展空间。”

作为国内第一家P2P平台,拍拍贷在设立之初就坚持平台模式,不兜底,小额分散。“2013年之前业务发展很困难。”张俊坦陈。相较行业内许多做大单、兜底或资金池的平台,拍拍贷业务进展缓慢很多。但在办法出台之后张俊才发现,原来这些坚持都是对的。

张俊表示,P2P的价值在于成为传统金融体系的补充,解决传统金融无法覆盖人群的金融服务。“信息中介是根本定位,否则很多方面都不符合监管要求。” 《办法》的出台,也让行业发展有了依据,只要做到符合监管要求,就不必再战战兢兢。

积木盒子CEO谢群也表示,过去由于没有明确的监管,在和传统金融机构合作时遇到不少阻碍。《办法》给网贷平台相对认可的准金融机构定位,对与其他机构开展业务合作有很大帮助。

《办法》还要求,借款人或企业借款平台不得超过5个。

对于如何防止过度借贷,贵阳市金融办风险防范处负责人匡绍君表示,限额要求需要不同的机构间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系统,短期内还比较难防范这一问题。

李爱君建议,在信息共享系统完全建立前,平台应设计一个流程,借款人应承诺自己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未在超过五个平台借款,在勤勉尽责的前提下保护平台权益。

东方汇副总经理朱江介绍,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已经联合17家平台发布信用信息共享系统,未来协会会员等或都将加入。接入共享系统后平台发标需要备案,超额标不会被通过,而借款人的姓名和身份证识别是唯一的,可以防止借款人过度借贷。

研讨会现场,亦有多家平台负责人提到,当前《办法》存在多个不明确的地方,各地金融办对政策的解读也不尽相同,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部分地区监管过严,部分地方存在政策洼地,导致不同地区的机构竞争基础不公平。建议学界、第三方机构和平台共同推动《法规》进一步落实。

大数据风控是生存核心能力

尽管限额令将在很大程度上抑制平台的规模冲动,但小额、分散的业务市场仍然广阔,存在众多机会。

谢群介绍,个体经营和一些小微企业在中小型企业15万亿的借贷需求中占据相当比例。我国消费信贷本身也有很大体量,当前我国个体消费占GDP35%,发达国家这一比例达60%,市场仍有很大提升空间。此外年轻人提前消费的倾向已经显现。而在小额短期借款中,用户对18%或是30%的利率差别并不太敏感。

“一开始就做小而分散的业务非常困难。”谢群表示,在挖掘小额业务的市场机会中,积木盒子分线上、线下两条路径。

在线下,积木主动在二、三、四线城市寻找借款人,了解他们的风险状况,在一年多的时间在做布局,而不是追求业务的高速增长;在线上,则利用大数据技术带来的便利,“比如电商平台推荐的很多客户,已经积累了很多行为信息,有利于我们判断风险。”为此,积木专门从银行挖来一支做小微信贷的队伍,自己设计产品,并接入许多数据库判断个体消费者的信用风险。

张俊也表示,对于平台未来的发展,在合规的前提下,基于大数据研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研发高效的风控手段,变得十分重要。只有这样,才能将效率进行数量级的提升,在市场竞争中存活,否则平台价值也会非常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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